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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席捲全球,《星島日報》得悉,司法機構原打算於本周一逐步恢復運作,但鑑於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上周六晚突宣布未來兩星期疫情進入最高峰期,下令部分公眾設施關閉,並着公務員在家工作,司法機構於翌日即公布煞停正常運作,僅在周一、三及五由指定的裁判法院處理一些緊急及重要的案件,令私人執業大狀及律師再陷入「口停手停」的「零收入」狀態,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有見及此,於前日(三月二十三日)致函給司法機構政務長劉嫣華,建議本港法院應效法英國制定《二○二○年冠狀病毒法案》的《緊急法》,以應對新冠肺炎所造成的特殊情況。

記者︰徐曉伊

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強調,如果新冠肺炎情況持續惡化,令各級法院恢復正常服務的情況變得愈來愈遙遠,在此情況下公會認為應制定《緊急法》以允許司法機構進行遙控的視像或電話聆訊,令大量堆積的刑事或民事案件,能夠順利進行審訊。戴啟思並向公會成員表示,他正在研究在此段「空檔期」,如何在經濟上減輕各成員負擔的措施。

處理大量堆積案件

據悉,英國制定的《二○二○年冠狀病毒法案》,是英國政府於上周制定緊急情況的一攬子計畫,部分有針對國內法院的緊急運作,於本周一及昨日已順利通過英國下議院及上議院,預計於本月底前由英女皇簽署成為法例。

英國國會於本月十八日因新冠肺炎而針對國內所有法庭的法案,並提出八項新措施,包括(一)使用電話和視頻審案的決定,(二)使用現有技術而提供新科技,(三)法院使用視像和音頻技術的規則,(四)擬議立法,(五)公開聆訊,允許公眾人士通過音頻和視像參與法庭聆訊,(六)法庭使用者如何使用,(七)如何一起參與視像聆訊,(八)如何與客戶溝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