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偷賣野味 廣州兩農貿市場人員判監
03月25日
據報,兩名被告信某、彭某,是廣州市白雲區江高鎮江村農貿市場人員,他們於1月底被媒體揭露在疫情防控期間偷售野生動物,兩人2月初主動投案。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昨日(24日)判處二人非法經營罪成立,分別判監1年和7個月,並罰款5000元人民幣(約港幣5476元)。
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執法人員接報後查獲一批野生動物。包括國家「三有」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其中,黑水雞屬廣東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繳獲野生動物總值59228元人民幣(約港幣64872元)。
中國爆發新冠肺炎疫情後,各地已紛紛修改法令及下達指示,嚴禁食用和販售野生動物。1月26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聯合發布關於禁止野生動物交易的公告。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