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麗琼涉「煽動意圖」被捕 警諮詢律政司是否違起底禁令
03月26日
警方今日指,鄭麗琼涉嫌干犯「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行動中檢獲一部手機,會諮詢律政司意見,是否違反有關警員被起底的禁制令,從而干犯藐視法庭罪。由於案件仍調查中,警方不會就鄭麗琼在社交媒體帖文中,提及的「以眼還眼」內容是否涉及鼓吹暴力作評論,但指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警司莫俊傑下午交代案情時表示,警方凌晨在葵青區拘捕鄭麗琼,她涉嫌干犯法條第200章刑事條例下,「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莫俊傑指,近日發現有人在社交媒體非法發布一名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包括相片、姓名、警員編號、地址和電話,亦有人在社交媒體鼓吹暴力,發表煽動仇恨的言論。
被問及有很多人也轉載該名警員的資料,為何警方只拘捕鄭麗琼,以及鄭麗琼的「如果這名警員是有良知的?請自首!以眼還眼」帖文中,那一部分涉及煽動成份時,莫俊傑強調拘捕行動是針對犯罪行為,並非針對個人,又由於警方的調查仍在進行中,不會作詳細評論,但表明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今日凌晨約1時,派員到鄭麗琼位於葵涌麗瑤邨的住所,逗留調查約1小時後,將她拘捕帶返警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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