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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早前確診的女警病人,為第428宗個案,到明愛醫院求醫時,拒絕戴口罩,兩名抽血員需隔離。

醫院管理局總行政經理(病人安全及風險管理)何婉霞指,兩名抽血員因曾接觸確診者,被列為密切接觸者,其中1人不適,已到急診室求醫。另1人則需隔離。她又指,該兩名抽血員為病人抽血時,有戴口罩及手套,而該名病人曾無戴口罩及有咳。抽血員其後勸諭她戴口罩,但仍發現該名病人並無戴上口罩。她續指,局方十分關注事件,並呼籲求診者聽從醫務人員指引,以免增加醫護人員感染風險。她又指,2名醫護需隔離14日,對醫院運作構成影響。

何婉霞表示,兩名抽血員當時有戴手套和口罩,有做好手部清潔,強調抽血員有合適裝備,但因病人無戴口罩,而兩名抽血員抽血、做心電圖的時間超過15分鐘,所以與衞生署商討後,將兩名抽血員列為密切接觸者。她說,抽血員為其他病人治療時有戴口罩,其他人風險相對較低。

何婉霞呼籲病人要合作,在醫院要戴口罩。她無正面回應,醫管局會否對不戴口罩女警予以譴責。她又指,若病人拒戴口罩,屢勸不改,會通知保安員協助,為保障醫務人員自身安全,若不合作會通知醫院管理層。

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指,涉女警個案密切接觸者不多,暫未有確診或初步確診個案。

公共醫療醫生協會會長馬仲儀批評,涉事女警行為自私,亦認為醫管局態度軟弱無力,未能保護同事安全,指出該女警經勸喻後仍然拒絕配戴口罩,已經擾亂醫院秩序,當局可考慮透過《醫院管理層附例》7(1)(d)檢控該女警。該法例指「任何人不得在醫院內作出不雅或影響秩序的行為」,違反人士首次定罪可處罰1000元,罰款級數之後經過修訂,第一級罰款提升至2000元。馬仲儀又建議,若醫護人員再遇到有關行為,亦通知上級並等待病人戴口罩後再提供服務。


建立時間16:47
更新時間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