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涉國慶日抗警執行職務 男文員事隔半年被控准保釋 03月30日 列印 案件今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資料圖片 去年十一國慶日,全港各區爆發示威衝突,39歲男文員涉嫌見到巡邏警車後逃跑,並疑企圖掙脫警員,拉扯間傷及一名警員,致其拇指指甲整塊飛脫。他事隔半年後被落案起訴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今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案件獲押後至5月11日轉往屯門法院再訊,其間被告獲准以現金2000元擔保,同時不得離開香港。李肇麟(39歲)被控於去年10月1日在屯門青山公路與富發里交界抗拒警務人員,即警長X。法庭記者:葉君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