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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得悉,司法機構因新冠肺炎疫情停擺超過兩個月,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昨向一千五百名成員發出通告公布,公會決定向年資七年以下的大律師提供短期免息貸款合共三萬六千港元,以協助他們支付辦公室租金及其他支出,有關成立《青年大律師貸款計畫》可分六個月分期攤還。他亦會致函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建議政府將大律師及其他自僱人士納入受疫情影響的界別,提供財政援助。

戴啟思昨在通告中表明,大律師公會曾於上周三作遙距開會,討論應對疫情措施。年資較淺的大律師因法院停止正常運作而大受打擊,公會決定向他們提供有限度的免息貸款。今次向年資七年以下的年輕大狀提供免息貸款計畫,純屬「臨時性質」,主要協助年資淺的大狀在疫情中獲得資助,以渡難關,而申請者必須於二○一三年一月一日或之後正式執業,符合七年以下年資的大律師、他們可於四月三日或以前透過電郵填寫相關表格申請,成功獲批核的申請者,將於四月十日或之後取得最高三萬六千元貸款額,並要簽署貸款協議書。

七年以下年資可申請

至於申請者對該免息貸款程序有任何疑問,可於四月三日至九日透過電郵向大律師公會秘書作出查詢。戴啟思並強調,有關三萬六千元的貸款約等同年資七年以下大狀兩個月的辦公室租金及其他費用的六成款額,而六個月的分期還款期將於今年七月十五日起開始。

戴啟思指明,有關免息分期借貸必須附上證明文件,例如申請者在去年十一月至今年一月的三個月的收入證明文件,以及今年二月和三月的入息證明和申請者的辦事處每月租金,所聘秘書及員工的薪酬,以及其他支出單據等。申請者呈上的資料會經由公會審批,一旦獲公會批出免息貸款,必須與公會簽立貸款協議書,並受到協議書一切條文的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