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的「全港三罷」大行動中,共9名中學生、大專生及設計師被控意圖危害乘客等的安全而在鐵路上放置物品、襲警等5罪,案件今午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5月7日,以候律政司意見。自案發起遭還柙的4名被告獲准以現金10至20萬擔保,其餘被告獲准更改保釋條件。

中六生王文琦(16歲)、中大二年級生盧佩瑤(21歲)、一名12歲少年、浸大一年級生伍瑋浩(17歲)、保險經紀何頌絃(22歲)、設計師郭力豪(27歲)、電器技工呂駿豪(20歲)、中五生李梓揚(16歲)及中四生黃宇軒(16歲)同面對5項罪名,包括意圖危害乘客等的安全而在鐵路上放置物品、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他們被控於去年11月11日在大埔公路元洲仔近燈柱EC0659天橋將一些竹枝非法及惡意放在或擲於大埔墟鐵路上;12歲少年另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督察X及管有一個扳手;呂剛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個鎚、一把萬用刀、兩把鉗和一個縲絲批;伍被指於同日在大埔吐露港公路管有一枝鐵筆。

因應疫情關係,12歲少年、李梓揚及黃宇軒獲准減少往警署報到至每周一次。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另下令伍瑋浩、何頌絃、郭力豪及呂駿豪分別交出10萬至20萬元現金擔保、不得離港及守下午4時至翌日12時的宵禁令。

法庭記者:葉君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