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事件引發多次衝突,廉政公署去年成立「特別調查組」,專責處理事件中的公職人員失當行為。廉署表示,截至2020年2月底,正在處理28宗與「反修訂逃犯條例」有關涉及公務員的懷疑貪污個案,有關個案在處理階段,故沒有任何檢控。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在特別財委會提出書面問題,跟進廉署是否已成立特別調查組、相關人員的編制及開支等。廉署在回應時承認去年已成立特別調查組,主要由1名高級廉政主任帶領,成員包括1名廉政主任(甲)、3名廉政主任(乙/丙)及5名助理廉政主任。

廉署表示,小組專責處理與去年反修例有關的懷疑貪污個案,該小組以現有資源進行相關調查工作,故不涉及額外人手及開支。在有需要時會作出適當人手調配,確保調查工作不會因人手不足而受到影響。廉署又指,會按既定程序依法跟進每宗個案,但基於保密原則,廉署將不會就個別個案或行動細節評論。

另外,有關紀律部隊人員因涉及貪污而被檢控方面,去年警務處有4人、消防處有3人,以及懲教署有2人,合計9人。共有4人被定罪,警務處和消防處各佔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