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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或酒館等純粹或主要用作售賣或供應酒類供人就地享用的處所,於矩晚6時起關閉,為期14天。晚上有食環署人員聯同警方到尖沙嘴一帶巡查酒吧等地方。

晚上7時許,一批食環署人員聯同警方在尖沙嘴赫德道一帶巡查食肆及酒吧,有部分售賣酒類的食肆繼續營業,但關閉吧枱,亦有食肆貼出告示,稱將不再提供酒精類飲料,直至另行通知。酒吧的人流稀少,但部分食肆仍有少量顧客在內用膳。有執法人員則進入店內向負責人了解情況,並查看店內的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