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將於明日在外籍家庭傭工經常聚集的地方安排流動廣播,呼籲外傭遵守有關禁止於公眾地方群組聚集的規例。

宣傳車輛將停泊於港九新界外傭經常聚集地方,以中英文及外傭使用的主要語言廣播,包括菲律賓文、印尼文和泰文。期間,勞工處會向外傭派發單張,呼籲他們遵守有關規例。
   
由3月29日至4月11日,政府禁止公眾地方進行多於4人的群組聚集,違例者可被定額罰款2000元,而經法庭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
  
勞工處表示,僱主在未得外傭同意下強迫他們在休息日工作或不給予外傭休息日,均屬違反《僱傭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

如外傭及其僱主就僱傭事宜有疑問,可透過勞工處的外傭事宜專屬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及外傭專題網站(www.fdh.labour.gov.hk)的網上表格向勞工處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