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今天(6日)召開新聞發佈會,海關總署衛生檢疫司副司長宋悅謙表示,絕大多數進出境人員都能夠遵守海關規定,如實填報健康狀況,但是還有少數人員抱著僥倖的心理,在填報健康申明卡時隱瞞疫情、掩蓋症狀,企圖矇混過關。譬如,有的人在入境前14天有過疫情嚴重國家或者地區的旅居史,但在入境時不向海關如實報告;有的人在飛往國內的航班上服用感冒藥,但在入境時未向海關報告;還有些交通工具的所有人,在向海關申報船員健康狀況時,隱瞞了船員存在發燒、咳嗽等症狀的真實情況。對於上述違法行為,海關將依法給予警告或者最高3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會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內地海關:入境隱瞞疫情最高罰3萬 情節嚴重追究刑責
0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