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涉襲警擾亂秩序等罪 18歲男生半年後被控准保釋 04月06日 列印 去年10月20日九龍區遊行後,再發生示威衝突事件。 資料圖片 去年10月20日九龍區遊行,及後再有示威衝突事件。18歲男學生事隔半年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及2項襲警罪,案件今在九龍城法院提訊。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5月18日,被告續准保釋外出。控方就警員匿名令作出申請,但被告則表示將聘請私人律師,現保留反對匿名令的權利。控罪指,被告陳秉臻於去年10月20日,在九龍旺角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另指他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員X及Y。被告現獲准以1000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可離港及接觸控方證人,亦須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法庭記者:陳楚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