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Next
員佐級協會在2019區議會選舉前夕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法例允許公眾查閱連繫選民地址及姓名的選民登記冊,會令警務人員或其家人受到惡意起底。上訴庭去年10月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公眾查閱選民登記冊直至案件完結為止,周家明法官今午在高等法院頒下判詞駁回其申請,並下令員佐級協會需支付訟費。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指需時硏究判詞,暫時沒有任何回應。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表示歡迎法庭裁決。

周家明法官在判詞中指出,沒有證據顯示任何警員或其家人因害怕被惡意起底,而影響他們登記成為選民或行使其投票權,亦沒有證據顯示警員遭惡意起底的資料來源是選民登記冊,員佐級協會一方亦指惡意起底的資料主要是警員編號、職位、身分證號碼、相片、電話號碼、電郵地址、社交媒體用戶編號等,而一切均不能從選民登記冊所取得。

雖然住所地址屬於選民個人及其家人的私隱,但地址的私隱程度並不算高,更何況市民登記成為選民時已得悉他們需要公開其地址,來維持公平公開公正的選舉。另外未成年兒童的私隱權或會因父母是警員而受到影響,但由於未成年兒童不合資格成為選民,故其個人資料亦不會從選民登記冊所得到。

本案申請人為員佐級協會,建議答辯人為選舉管理委員會、總選舉事務主任及選舉登記主任。香港記者協會早前申請介入審訊以提供意見並不獲反對。員佐級協會由陳樂信資深大律師代表,答辯人由梁偉文資深大律師代表,香港記者協會則由石永泰資深大律師代表。

員佐級協會一方在審訊時指,選民登記冊資料無差別地給予所有公眾查閱,沒有限定什麼類別的公眾才能查閱選民資料,未能好好平衡香港市民的投票權及私隱權。政府一方則指投票權及私隱權絕非絕對,需為了維持選舉透明度而作出適當取捨。香港記者協會亦指傳媒在偵查案件時必須先依賴選民登記冊的姓名及地址,才能進行公司查冊及土地查冊。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