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高管性侵養女4年 做律師多年曾撰文籲重視嫖宿幼女
04月10日
鮑毓明1972年出生,94年畢業於天津大學獲工學學士學位,後來又獲得管理科學以及計算機碩士學位,從學歷看都與法律沒有關係。他在個人網站自介,自96年取得中國律師執照後從事律師工作,後來亦獲得美國律師資格。他目前亦是西南政法大學的兼職研究員,以及中國行為法學會的客座教授。
諷刺的是,9年前,鮑毓明曾在個人微博中撰寫一篇《從「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護的差距》,指出國家對幼女性侵害的打擊存在不足,呼籲盡快採取有效的司法舉措,避免給有特權的人物可乘之機。他又提到中國刑法中「姦淫幼女罪」,特指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而值得注意的是,其養女表示被性侵時正好14歲。
自2015年底,在鮑毓明首次性侵時年剛滿14歲的養女李星星(化名)之後,4年來李星星曾多次報案強姦但皆未果,期間李星星更是因被鮑毓明精神和肉體控制痛不欲生而數次自殺。直到2019年10月,在山東一位李姓律師的幫助下,輾轉多個部門向當地檢察院提交證據後,終於獲得了立案偵查,但半年過去,該案件卻如石投深潭沒有了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