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嘴酒吧違規營業警拘負責人 5客涉違限聚令收告票
04月11日
行動中,警員發現尖沙嘴金馬倫道26至28號金壘商業中心一酒吧違規營業,並拘捕酒吧內一名42歲男酒吧負責人涉嫌違反《規例》。他已被控以一項《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案件於4月2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另外,警員向酒吧內其中5名顧客(3男2女,年齡介乎28至45歲)發出定額罰款告票,他們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
《規例》訂明,會址內純粹或主要用作售賣或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供人就地享用的會址範圍必須關閉。違反上述規定者即屬干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
為預防疫情在港進一步擴散,當局本月初要求酒吧等出售酒類的場所,由4月3日傍晚6時起即時停業14日,直至4月17日下午5時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