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警員趁復活節假期,今日凌晨約零時起展開行動,突擊巡查區內多個娛樂場所,以確保區內娛樂處所已按《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例》)的規定關閉。

行動中,警員發現尖沙嘴金馬倫道26至28號金壘商業中心一酒吧違規營業,並拘捕酒吧內一名42歲男酒吧負責人涉嫌違反《規例》。他已被控以一項《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案件於4月2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另外,警員向酒吧內其中5名顧客(3男2女,年齡介乎28至45歲)發出定額罰款告票,他們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

《規例》訂明,會址內純粹或主要用作售賣或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供人就地享用的會址範圍必須關閉。違反上述規定者即屬干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

為預防疫情在港進一步擴散,當局本月初要求酒吧等出售酒類的場所,由4月3日傍晚6時起即時停業14日,直至4月17日下午5時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