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傑瑞集團高層鮑毓明被揭發性侵14歲養女4年,事件引起熱議。內地傳媒近日披露女事主代理律師呂孝權的採訪內容。呂律師指案情比目前媒體報導中所披露的情況更複雜,但事主是受害者這一事實是毫無疑問的。他又指,即使雙方性行為發生時事主已年滿14歲,並形式上看似「自願」,但這是不是一個未成年人真正內心意願的表達,呂律師認為這是值得探討的。

呂孝權指,自從事件爆光後,事主狀態非常差。遭受的創傷極其巨大,基本上處於崩潰的邊緣。事主受到傷害的時候,只是一個剛滿14周歲的未成年少女,那麼長時間的侵害行為存在,同時侵害人是跟她具有親密關係,甚至是一種事實上的養父女關係,或者是事實上的監護關係,這種傷害,是難以復加的。呂孝權希望公眾關注點落在基本合法權益的保護問題上,關注一位未成年被害人的身心健康,不要基於獵奇心理或者窺私慾。

呂孝權又指,這個案很複雜,可能涉及到人性、倫理、道德、法治等各個方面摻雜在案件中。他提到,如何理解「自願」定義,即使表證上指向女事主口頭同意,是否能反映其真實意願,在法理上仍有探討空間。他再指,案件中雙方屬於事實監護關係,鮑某明有所謂的優勢地位,即監護人的身份,以及他的年齡、閱歷等優勢地位。而事主則處於相對封閉的空間裡,在以上條件下,實施性行為,呂孝權認為完全有可能構成性侵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