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上市公司高層性侵養女案 代表律師指事主基本上瀕臨崩潰
04月13日
呂孝權指,自從事件爆光後,事主狀態非常差。遭受的創傷極其巨大,基本上處於崩潰的邊緣。事主受到傷害的時候,只是一個剛滿14周歲的未成年少女,那麼長時間的侵害行為存在,同時侵害人是跟她具有親密關係,甚至是一種事實上的養父女關係,或者是事實上的監護關係,這種傷害,是難以復加的。呂孝權希望公眾關注點落在基本合法權益的保護問題上,關注一位未成年被害人的身心健康,不要基於獵奇心理或者窺私慾。
呂孝權又指,這個案很複雜,可能涉及到人性、倫理、道德、法治等各個方面摻雜在案件中。他提到,如何理解「自願」定義,即使表證上指向女事主口頭同意,是否能反映其真實意願,在法理上仍有探討空間。他再指,案件中雙方屬於事實監護關係,鮑某明有所謂的優勢地位,即監護人的身份,以及他的年齡、閱歷等優勢地位。而事主則處於相對封閉的空間裡,在以上條件下,實施性行為,呂孝權認為完全有可能構成性侵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