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選委聯合聲明 籲中央避免干預香港司法獨立事務
04月15日
聲明中引用基本法條文,指香港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中央政府不得干預香港事務。而且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是獨立進行裁決的,不得受任何干涉。聲明指出,中央政府的自我克制是成功落實一國兩制的重要基礎。
中央政府(包括港澳辦和中聯辦)任何試圖干預香港本地事務的行為(包括為影響法庭判決而對其判決發表評論)均可能違反基本法。法律界選委呼籲中央政府要尊重《基本法》對司法獨立所作出的莊嚴承諾,避免作出或說出任何可能會被視作干預或削弱香港司法獨立的事情。
該聲明由全體30名法律界選委聯署,包括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資深大律師陳景生、公民黨主席梁家傑及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