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兆佳指如港未能完善法律機制 中央或出手
04月16日
劉兆佳提到,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沿自殖民地的陳舊法律可直接或經修改後應用,但或未足夠全面涵蓋保障國家安全的範圍,罪行定義亦不清楚,應用上有困難,更重要是法院是否願意接受陳舊法律作為政府檢控依據。
他又說,中央對香港作為國家安全威脅的迫切感近年不斷增加,他分析駱惠寧的講話,反映中央對香港政府和社會,在利用現有法律工具應對國家安全的力度和意志都不足,並提出要求。他認為,香港短期內若不能完善原有法律機制,料中央定必出手,修改《基本法》、人大釋法、將全國性法律引入香港,專為香港制定全國性法律和向特區政府發出行政命令等,都是中央能力所及的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