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木樹邨休憩處多人非法聚賭 4人被捕8人收告票
04月19日
行動中,警員拘捕3名本地男子及1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61至67歲,涉嫌「在賭場以外任何場所或在街道上進行賭博」及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規例》)。同時,現場另外有7男1女聚集,涉嫌違反《規例》,警員遂向該7男1女,年齡介乎62至86歲,發出定額罰款告票。
4名被捕男女現正被扣留調查。警員在行動中檢獲一副撲克牌及小量賭款。
警方提醒市民,街頭聚賭屬違法行為。根據法例,任何人於街道上經營或管理或控制非法賭博,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5萬港元及監禁兩年。任何人於街道上進行非法賭博,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3萬港元及監禁9個月。此外,根據屋邨管理扣分制,所有公屋住戶於屋邨範圍內賭博,亦有機會被扣分。
此外,《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訂明,禁止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4人的群組聚集。警方呼籲大家顧己及人,嚴格遵守相關法例,以協助控制疫情及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