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早於2017年已經修訂外傭抹窗新條款,外傭抹窗時只可伸手至窗外。但有網民在「外傭僱主必看新聞訊息」上載相片,指有疑似外傭爬出窗外抹窗,非常危險,引起熱議。

該名網民表示,自己在德福花園的平台看到觸目驚心的一幕,一名外傭爬出一樓單位外抹窗,完全沒有任何安全措施,雙腳踏着大廈外的水管,非常危險,稍有不慎或會導致意外。

不少網民留言,認為此舉危險。有人分享自己工人姐姐也有類似的經歷「我第一個姐姐都係咁,我第一次見佢企出窗抹窗嗰時都嚇死我, 我即刻捉返佢入屋, 千叮萬囑唔使抹出面, 叫佢一定唔可以爬出去,點知過幾日佢又係咁!」、「呢啲我加錢俾佢,求佢唔好再抹窗」、「條水管唔受力, 斷咗, 邊個負責?」、「我相信僱主唔會咁博叫佢出去,好大鑊!」

早於2016年,一名菲傭因抺窗在將軍澳高層住宅失足墮樓死亡。同年,勞工處處長陳嘉信宣佈,2017年1月1日起簽署的新合約全部需要加入兩項新條款,第一是不界定工作的單位是高層或低層,除了地下、露台或走廊以外的窗外,窗戶都須鎖上窗花,第二是外傭抹窗時只可伸手至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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