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經局促港台全面檢討節目編輯和製作機制
04月20日
對於香港電台作為公共廣播機構,被裁定違反守則,局長邱騰華認為有關事件性質嚴重,港台必須就裁決盡快作出正面和負責任的回應,包括全面檢討其節目編輯和製作的機制,以確保同類錯誤不會再發生。
局長邱騰華強調,港台必須全面恪守《香港電台約章》、確切履行公共廣播機構的責任,並嚴格遵守通訊局的相關業務守則,以及確保達致應有的專業水平。
商經局指,通訊局在裁決中認為有關節目違反守則的多項條文,包括內容有失實歪曲、沒有自行查證事實和涉及仇恨言論。通訊局決定向港台發出嚴重警告,敦促它嚴格遵守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