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業主吞資助 非持牌人無錢落袋
04月23日
新型肺炎疫情持續三個月,市民為避疫減少外出,飲食業生意首當其衝。為支援飲食業,政府於二月中推出首輪防疫抗疫基金,合資格並營運中的普通食肆持牌人,可獲一次性二十萬元資助,惟一眾餐廳老闆驚覺基金資助只向持牌人發放資助,非持牌的經營者卻無錢落袋,直斥資助「所託非人」。
年年交牌費 一元領不到
受疫情影響,宋先生(化名)所經營的日本餐廳生意大跌,雖已減價吸客,仍不足以應付員工薪酬開支。他得知抗疫基金的消息後滿心歡喜,但上月初申請時發現自己不合資格,失望而回,「我以為可領取二十萬,所以在外借貸先出糧給夥計,怎料因為我不是持牌人,最後申請不到。」
宋先生及後發現持牌的業主已向政府申請抗疫基金,遂向業主取回資助,對方卻開出條件,要求他承諾每月準時交租,才會將部分資助分八個月向他發放,「他要收取五萬元手續費,其餘十五萬要分期發放,但我趕着要(錢)應急。」
上述例子並非孤例,同時經營泰國餐廳及燒烤場的Mabel,亦因非食肆持牌人而失卻抗疫基金資助。她經營該泰國餐廳近七年,每年均向業主支付食肆牌照續牌費,但業主私下取得整筆資助,「業主甚麼也沒有做,二十萬袋袋平安,但我們真正經營餐廳的生意下跌七、八成,一元卻領取不到。」至於她有份經營的燒烤場,本身已申領新鮮糧食店牌照,理應可獲八萬元一次性資助,但因該牌照由另一股東持有,故她也不能申請基金。
嫌轉名麻煩 租牌常見
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最近也接獲不少相關求助,他直言,中小型食肆經營者承租店鋪時未獲牌照轉讓的情況常見,不少業主認為轉名手續麻煩,索性將牌照出租,「要重新出牌的話,餐廳暫時不能經營,真空期可能長達兩至三個月。」
飲食牌照顧問公司老闆盧先生亦指,持牌地址的裝修須符合食環署及其他部門的要求,政府才會發牌,過程需時六至九個月,即使申請臨時牌照亦要等候兩個半月,「所以業主很少在裝修後才找租客。」
中小型食肆以外,部分大型酒樓經營者亦非食肆持牌人。香港餐務管理協會會長楊位醒指出,酒樓裝修成本高昂,以近萬呎的酒樓為例,清拆裝修費動輒百萬元,所以當租客不再續租,不少業主會要求租客轉牌,以便日後出租,「下任租客只需支付頂手費,便可租鋪及租牌經營。」
找不到持牌人 無法兌支票
除了承租時未獲轉讓牌照的食肆經營者,不符合基金申請資格,正進行牌照轉名的餐廳東主也申請不果。去年十一月,中菜館東主張小姐已與原為合夥人的持牌人協議轉讓食肆牌照,但及後聯絡不上持牌人,至今仍未完成轉名手續,「所有文件已在進行轉名程序,但去到一半突然找不到人。」
張小姐歎言,早於去年申請李嘉誠基金「應急錢」計畫,發現只有持牌人才可兌現支票,雖然現在支票在手,但如今仍找不到持牌人,只能眼睜睜看着支票於六月到期。她沒想到,今年二月政府推出的防疫基金,同樣只向持牌人發放,「為甚麼不是向公司戶口發款?一定要由持牌人領取資金呢?」
食物環境衞生署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指,首輪防疫抗疫基金下的食物業界別資助計畫,所有申請必須由八類食物業持牌人提出。發言人續指,根據《食物業規例》,食物業牌照持牌人是指根據該規例獲批給正式牌照、暫准牌照或臨時牌照的人,但規例並無訂明持牌人必須是有關的商業登記證或公司文件上的東主。
先發制人搶申半糧資助
政府於本月八日再推出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為飲食業提供兩項資助方案:第一,合資格食肆可按店鋪面積申請一筆過資助,金額由二十五萬至二百二十萬元不等,條件是至少八成資助須用於支付員工工資,並承諾領取資助後三個月內不裁員;第二則為各行各業通用的「保就業計畫」工資補貼方案,但每家食肆只可二擇其一。
楊位醒預料,按照第二輪抗疫基金的條件,持牌業主若要證明僱主身分,須與租客協議,「經營者有機會可與業主『講數』,對拆資助額。」但林瑞華質疑,政府將如何作出有效監測,以確保資助用於出糧,憂慮持牌人即使無經營食肆業務,亦可獲取資助。
為免業主再以持牌人身分吞併資助,Mabel已計畫搶先申請「保就業計畫」,「如果不先下手為強,好可能會被業主申請了第一個方案,我們會連半糧津貼都沒有。」宋先生亦有向僱員供強積金,故他準備自行申請半糧補貼,「不想再給錢業主賺,所以不會與他協議。」
全文刊《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