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至12月,反修例示威浪潮持續。5男1女於不同示威場合被捕,分別被控暴動、縱火等罪,4案今於西九龍法院再訊,控方修訂、新增或撤回部分控罪,包括撤回管有爆炸品罪及新增違反《禁蒙面法》,案件一併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

18歲髮廊助理周雅桐、19歲學生陳彥希及17歲廚師張境祐,被指涉嫌於2019年11月13日至14日在香港彌敦道近太子道西交界,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同被控於同時同地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限或合限辯解使用防毒面具及眼罩。

控方索取律政司意見後,決定撤回涉及周、張兩人管有爆炸品罪,且認為此屬區域法院案件,故申請押後至5月25日,以等候轉介文件。羅德泉主任裁判官批准上述申請,並下令各被告按現有條件保釋。

次案為24歲地盤工人黎振鴻,他被控於去年11月18日,在旺角黑布街與鼓油街交界,無合法辯解而企圖用火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一輛警車,罔顧車上人員的生命。另指他於同時同地攜帶一把刀、一枝伸縮棍、一枝胡椒噴霧。新增控罪則指他保管或控制一個噴火槍連氣罐、一個氣罐、一件多用途工具、一把繩鋸及一個錐子,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物品,以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黎須還柙看管,案件押後至4月29日在區域法院聽取答辯。

另一案的被告梁啟樂(33歲,裝修判頭)被指於去年12月1日在旺角道及彌敦道交界使男子X身體受嚴重傷害。控方新增暴動及使用掛耳式口罩,違反《禁蒙面法》兩罪,要求被告於5月14日在區院答辯,候訊期間梁還押監懲教看管。

最後一案的被告沈俊傑(19歲,調酒師)被控於去年11月3日在港鐵旺角站C1出口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摧毀屬於香港鐵路公司的財產。控方新增暴動及違反《禁蒙面法》罪,控罪指他於同日在彌敦道與亞皆老街附近與其他人參與暴動,並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限或合限辯解使用一塊布。此案押後至6月4日,以待轉介文件及文件夾。

法庭記者:葉君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