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再有一名無牌酒吧負責人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及無牌賣酒等三罪,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他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5月18日,期間等候警方調查,包括政府化驗所報告,被告保釋申請被拒。

46歲男子莊利勇被控於今年4月25日,在尖沙咀柯士甸路3號富好中心17樓內作為餐飲業務負責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食衛局局長根據法例第599章附屬條例F第6(1)條發出的、就有關業務而適用的指示,即主要用作售賣或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供人就地享用的處所必須關閉,同時無牌管有12枝烈酒及186罐啤酒,及無牌售賣16枝烈酒及21罐啤酒。

法庭記者:葉君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