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萬聖節藏武器及襲警 網媒記者等四人准保釋
04月27日
19歲游泳教練吳家雯被控於去年11月1日在九龍亞皆老街98號富都大廈外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錘子,並於同年10月31日,使用一張長者八達通乘搭港鐵由牛頭角站到鑽石山站。任職船務公司文員的李梓晟(22歲)被控於同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交界保管兩支噴漆。同任文員的譚浚文(24歲)及網媒記者郭穎彤(24歲)則被控於同日在油麻地咸美頓街近彌敦道交界襲擊督察21982。
裁判官黃國輝下令各被告交出3000元保釋金、其間不得離境、居於報稱地址、每周往警署報到一次、守每晚宵禁,及不得直接或間接騷擾控方證人。吳家雯另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法庭記者:葉君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