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兩名記者今日(28日) 4時許,在清水灣採訪並拍攝涉及助理警務處長陶輝的調查新聞,離開時在巴士站候車,期間遭警方拘捕,兩人被帶到將軍澳警署,扣查至少個多小時,其後《壹週刊》高級編採人員到警署了解,在核實身份後,警方最後將二人無條件釋放。

《壹週刊》指記者曾向在場警員表明身份,其中一名記者更被鎖上手扣。《壹週刊》編輯部其後發表聲明,嚴厲譴責警方打壓新聞自由,濫用公權力。

警方亦發表聲明譴責壹週刊,對於警方在街頭「無故擄走」記者的指控,嚴正澄清絕無此事,並對有關失實言論表示遺憾。聲明強調警方是接獲市民報案而趕往現場調查,並基於合理懷疑有人犯案而作出拘捕。經調查及澄清事件後,警方已經即時採取適當行動,釋放相關人士。

警方指,傳媒具有社會責任報道真相,《壹週刊》卻刻意歪曲事實,抹黑警察在街頭「無故擄走」記者,警方對此感到非常不齒。警隊不會懼怕媒體的惡意攻擊,會繼續堅守崗位,依法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