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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回應,就眾多傳媒查詢有人涉嫌使用記者照片作Facebook頭像,私隱公署留意到,有關資料當事人及其所屬的傳媒機構已公開表明會向公署投訴。公署接獲投訴後,定當按《私隱條例》處理並查找相關事實,以確保公正執法。基於將展開調查,公署不會評論有關事件。

傳媒提出其他關於有關禁制令和涉嫌恐嚇等事宜的問題不屬私隱公署的職能範圍,但會配合有關執法機關在個人資料私隱範圍內的工作。

有傳媒報道,警務處助理處長陶輝及他任職警長的妻子,涉嫌違法出租牌照屋的新聞後,陶輝妻子懷疑把社交網站Facebook 帳戶的頭像,換成負責今次報道的採訪主任照片,引起社會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