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去信廉政公署執行處首長丘樹春,要求徹查陶輝(小圖)夫婦有否干犯「代理人的貪污交易罪」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警務處外籍助理處長陶輝被指涉嫌違規入住西貢清水灣碧水新村一號「牌照屋」。他與太太亦被指多次在社交網站群組發帖文宣傳同村另一牌照屋,包裝作民宿出租。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去信廉政公署執行處首長丘樹春,指同為警務人員陶輝及其妻子涉嫌經營無牌旅館和懷疑經營電壓穩定器業務,懷疑他們未有如實向警務處處長作出利益申報及獲得批准,要求徹查陶輝夫婦有否干犯「代理人的貪污交易罪」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他又指,負責追查事件的記者在事發後被警方以「遊蕩罪」拘捕,並指警方涉違法扣查和影印記者採訪筆記,嚴重侵犯新聞自由,違反《釋義及通則條例》第八十五條「申請檢取新聞材料的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