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孖仔認毀輕鐵站20萬元設施 還柙至本月18日量刑
05月04日
案情指,去年9月7日深夜1時許,港鐵職員在閉路電視中見到有3名蒙面人破壞輕鐵濕地公園站、天秀站以及天悅站,職員見狀報案。及後近2時,兩被告梁浩朗及梁梓朗與另外4人,在濕地公園站出現。6人砸毀了站內不少設施,閉路電視片頭可見,梁浩朗用錘砸爛售票機及資料顯示屏;梁梓朗則用錘砸爛3個八達通入閘機、一部售票機、及一塊資料顯示平屏。
警員到場追截涉案兩兄弟,哥哥在警誡下保持緘默;而弟弟在警誡下則承認曾用錘破壞輕鐵站內設施,並提出帶警方取回該證物。他在錄影會面中承認受人邀請,與其他人破壞輕鐵站,犯案工具則由他人提供,但他沒有收取任何酬勞。
兩被告同意向港鐵賠償逾23萬元,但由於裁判官司法權有限,賠償令上限為10萬元,裁判官建議控辯雙方商討以其他方式解決。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