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少年認藏伸縮棍改控管有攻擊武器罪 押月中判刑 05月05日 列印 當日大批市民在銅鑼灣遊行。資料圖片 15歲少年於去年9月,在港鐵銅鑼灣站內被警方搜出一支伸縮棍,原被控《公安條例》下的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少年庭改控他較輕的《簡易治罪條例》下的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被告承認控罪。何俊堯裁判官表示會先為被告索取感化官報告,押後至5月19日判刑,但提醒被告法庭依然會考慮任何形式的判刑,包括監禁。被告准以原有條件續保候判。案情指,去年9月15日,網民號召在港島區非法遊行及集會,有警員於當日在港鐵銅鑼灣站A出口付費區內巡邏。至下午3時許,警員見到被告帶着口罩、身穿黑色外套,形跡可疑,於是截停他調查,並在他的袋內搜出涉案伸縮棍,以及頭盔、手套、生理鹽水、口罩等物品,遂將他拘捕。法庭記者:張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