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會停頓 積金局未能收取註冊年費
05月06日
政府會繼續密切留意立法會的情況,並與積金局繼續保持緊密溝通,確保積金局有充足資源,履行其法定責任。
許正宇提及,政府在1998年向立法會申請批撥50億元一筆過非經常補助金予積金局。該局主要依靠所帶來的投資收益作為營運經費。可是由於近年的低息環境以及投資巿場較為波動,有關投資回報較以往低,令過去5年每年錄得2.5億元至5.1億元之間的虧損。
積金局已採取不同的節流措施,例如把辦事處從核心商業區遷往新界葵涌,以及財政司司長為該局的職員整體薪酬開支設定了上限,令過去五年的年度開支控制於4.9億元至5.3億元之間。然而,單靠投資回報並不足以應付積金局的經常開支。截至今年3月31日,非經常補助金的結餘為25.8億元。
另外,議員提出政府為僱主及僱員支付半年強積金供款,以及立即容許僱員提取其一半強積金供款累算權益。許正宇解釋,有關的建議均須修改相關法例,而立法工作預計需要一段時間才可完成,因此不能針對目前情況提供最直接和及時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