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涉及去年11月11日「大三罷」事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的一名17歲學生梁潤新,查實只面對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控罪僅涉及6條索帶、梁獲准保釋外出。

控罪指,被告梁潤新於去年11月11日在九龍旺角洗衣街近奶路臣街,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即6條膠索帶,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