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盟主席吳敏兒表示, 接獲20多宗富臨集團員工求助個案,位於美孚及長沙灣的分店,以及部分文職人員,由2月開始被要求放無薪假至今。期間有職員曾要求復工,但發現公司已另聘更低薪的員工,要求遣散賠償不果,資方更缺席勞工處調解會。

吳敏兒表示,根據《勞工法例》,在相連的4星期內,如果僱主安排的工作量少於一半,可視作解僱。她認為集團目的或是逼使員工自行辭職,就不用付遣散費。

吳敏兒又指,富臨集團的70多間分店,應可取得約1億5千萬政府資助,質疑集團或利用當中漏洞,擔心收到求助只是冰山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