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李柱銘等15人涉非法集結案提堂
05月18日
就去年8月18日港島維園集會,共9人被起訴,包括72歲報稱商人的黎智英,63歲報稱職工會聯盟秘書長李卓人,72歲大律師吳靄儀,64歲自僱人士梁國雄,65歲退休人士何秀蘭,68歲律師何俊仁,66歲立法會議員梁耀忠,81歲大律師李柱銘,32歲大學講師區諾軒。控罪指9人在去年8月18日在香港組織;以及非法地明知而參與一個違反《公安條例》13條規定的公眾遊行,而該遊行屬未經批准集結。
至於去年10月20日九龍遊行,案件牽涉7名被告,包括24歲社民連組織幹事陳皓恒,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31歲區議員助理黃浩銘,72歲兼職大學教授楊森,和43歲管理顧問吳文遠。控罪指,陳皓恒,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4人涉嫌於去年10月19日在中環終審法院外,非法煽惑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非法地明知而參與一個違反《公安條例》13條規定的公眾遊行,而該遊行屬未經批准集結。而陳皓恒,梁國雄,何秀蘭,黃浩銘,楊森和吳文遠,被控去年10月20日在香港組織,以及非法地明知而參與一個違反《公安條例》13條規定的公眾遊行,而該遊行屬未經批准集結。
最後一宗案涉及去年10月1日國慶遊行,一共10人牽涉本案,除陳皓恒,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楊森,何秀蘭,吳文遠,黎智英外,還有59歲區議員單仲偕和52歲社區組織幹事蔡耀昌。就本案而言,陳皓恒,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4人涉嫌去年9月30日在中環終審法院外,非法煽惑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非法地明知而參與一個違反《公安條例》13條規定的公眾遊行,而該遊行屬未經批准集結。10人另被控10月1日香港在組織,以及非法地明知而參與一個違反《公安條例》13條規定的公眾遊行,而該遊行屬未經批准集結。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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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