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圖離港違反檢疫令 分別判囚4周及10日
05月18日
衞生署表示,兩宗個案分別涉及一名68歲男子和一名48歲女子。他們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他們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但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們在無合理辯解及未獲獲授權人員許可下,離開其檢疫地點,並在出入境管制站被入境事務處職員截獲。衞生署又指,他們因違反檢疫令,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即時監禁4星期及10日。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並指出違反強制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檢疫令的人絕不容忍。發言人重申,遵從強制檢疫令對全港同心抗疫至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