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指「起底」反彈 接30宗涉立會保安等個案
05月19日
私隱公署於進行網絡巡查發現此類「起底」帖文時,即已主動展開調查。私隱專員並要求有關人士立即停止「起底」,並已去信涉事的社交網絡平台要求立即移除有關帖文。就老師和學生被「起底」的個案,公署亦已聯絡有關學校跟進及提供適切協助。
私隱專員強調,進行這類「起底」行為,除了觸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刑事罪行外,亦違反各地奉行的數據道德標準,既與私隱權保障個人尊嚴此凌駕性的基本權利背道而馳,更罔顧公共利益,定必不為法律所容和大眾市民接受。
披露某資料當事人的任何個人資料,尤其是那些無辜的人士,包括被「起底」者的配偶和子女,而該項披露導致該資料當事人蒙受心理傷害,這種傷害大多來自恐嚇,不論其意圖如何,該人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是罰款港幣100萬元及監禁5年。
私隱公署於去年6月14日接獲首宗「起底」及網絡欺凌的相關個案。截至5月15日下午5時為止,公署共接獲及主動巡查後發現4,592宗相關個案。所涉網上社交平台及討論區共有17個,所涉的連結共有3,217條。
當中被「起底」人士,遍及意見不同取向的人士和各行各業的從業員,其中警員及其家屬仍是單一組別計受影響人數最多的。在公署接獲及發現的4,592宗個案當中,涉及警員及其家屬共1,630宗,佔整體個案約 35%。對政府官員及公職人員進行「起底」的共186宗,佔整體個案約4%。
截至5月15日下午5時為止,公署共182次去信涉事的17個網上平台,要求移除共3,039條違法的連結,以及要求平台向其網民刊登警告字句,說明「起底」或網上欺凌行為會觸犯刑事罪行。當中有1,809條連結,即60%已被移除。
公署亦已依法將1,411宗涉嫌違例個案,交予警方作進一步刑事調查及考慮提出檢控。 另外,公署已將涉嫌違反法庭禁制令的44宗個案轉介律政司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