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向《頭條新聞》發警告 邱騰華冀各界尊重裁決 05月20日 列印 邱騰華表示,希望各界尊重通訊局決定。 資料圖片 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香港電台的《頭條新聞》其中一集節目,就資料準確性、污衊和侮辱警方等投訴成立,向港台發出警告。商務及經發局長長邱騰華表示,冀各界尊重通訊局的決定,呼籲不要因立場不同而作不公正批評。他又指,香港電台經已表示接受裁決,並向警方道歉,認為是香港電台必須做的事。對港台最近接連被通訊局裁定投訴成立,邱騰華表示不願見到。他指,港台應該嚴肅檢視節目編輯和製作機制,以及管理等,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邱騰華說,明日應邀與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會面及聽取意見,又指基本法下一直保障廣播機構的言論自由,然而香港電台作為公共廣播機構,亦要屐行港台約章下規定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