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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24日晚旺角警署外有示威者集會,多人被捕,當中4人包括一名14歲女童,共被控以非法集結和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5罪。事隔近8個月,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眾被告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7月2日再訊,以候辯方索取文件等。各被告准以現金2000至5000元保釋外出,候訊其間須遵守宵禁令和禁足令。

兩項非法集結控罪指,19歲學生的蔡詠豪,30歲製片人廖穗敏以及、14歲女學生,分別於去年9月24日至翌日期間,在旺角彌敦道與太子道西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餘下三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指,蔡詠豪,廖穗敏和31歲工程師霍德龍,於去年9月25日,在旺角彌敦道、太子道西與水渠道一帶分別非法管有兩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和一支萬用刀。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