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從深圳灣入境到港的51歲流浪漢,涉嫌向衛生署人員提供虛假地址。他被控一項向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或誤導性資料,案件今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6月19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提堂,期間被告繼續還柙。

51歲莫釗偉被控於2020年5月8日,在香港深圳灣出入境管制站入境大堂內,根據執行《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明知而在要項上提供虛假的資料,即向衛生署署長授權人員,報稱秀茂坪邨秀好樓一單位為莫實行檢疫的檢疫地點。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