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會議就《港區國家安全法》先作決定,再由人大常委會立法。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特區政府應有之責,亦關乎全體香港居民的切身利益,人大的相關決定,毋庸置疑是合情、合理、合憲。

對於有人質疑法律依據,令市民可能錯誤理解人大的權力和決定的法律基礎,作為特區政府的官員,她必定會指正謬誤,讓市民正確理解相關決定的法律基礎,使香港繼續在「一國兩制」下保持長期繁榮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