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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寶山區一棟別墅業主張先生於5月收到一張電費單,收費地點為他已空置2年的別墅,電費有400多元。張先生前往別墅查看,發現別墅內有陌生人的行李及居住痕跡,他存放於別墅的貴重物品亦不翼而飛,報警求助後發現鵲巢鳩佔者為前鄰居。

張先生的別墅長期無人居住,前門門鎖已經生鏽,張先生無法打開前門,遂繞道經後門進入別墅。豈料張先生發現後門敞開,一樓大廳放著陌生人的行李及快遞,二樓臥室有他人居住過的行跡。房內的貴重物品,包括一部蘋果產品及紀念鈔冊皆不翼而飛,合共損失超過3萬元(3.26萬港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