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指,基本法列明人大常委會在增減附件三的法律前,需要徵詢特區政府;她質疑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港區國安法未有具體內容時,已經表態支持。

葉巧琦認為,現時提議的國安法,可能與基本法23條的涵蓋範圍重疊,應該根據23條的規定,由本港自行立法。

葉巧琦指,根據人大決定草案,中央根據需要,在香港設立機構,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但到底以後會否受香港法律規管等,都是疑問,引起了很多港人擔心。

葉巧琦又擔心,如果由於國家安全法屬全國性法律,關注香港法院會否無權詮釋條文,而要交由人大釋法,引起社會震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