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律協:人大有權將港區國安法納附件三 重申合憲合法
05月26日
中律協表示,議案是從國家層面訂立香港國家安全法,任何忽略或無視國家憲法或國家憲政秩序,只以基本法的某條解讀議案都是不全面、偏頗或錯誤的。中律協稱,任何謬論指人大及其常委會沒有權力根據基本法第十八條的機制將港區國家安全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是直接或間接視香港為一個獨立的國家,絕對不可接受。
中律協重申,議案是合憲、合法、合情及合理,有必要性、重要性及逼切性。議案針對的是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人,保障的是大部分港人安居樂業及香港長期繁榮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