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今日(28日)表決通過有關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決定》),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歡迎全國人大通過有關《決定》。

林鄭月娥指,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亦和每一位香港市民息息相關。鑑於特區行政立法機關難以在一段可見時間內自行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有關的立法,全國人大通過《決定》從國家層面完善香港在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具必要性和緊迫性,同時體現了國家對特區的關心。

林鄭月娥又指,特區根據《基本法》第23條規定仍然負有立法義務,應當盡早完成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立法。
   
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會全力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及早完成相關的立法工作,過程中會積極反映香港特區的具體情況,亦會積極向各界解說這次立法的目的及其重要性。根據《決定》要求,特區政府會加強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工作和公眾教育,並就此向中央政府定期提交報告。
   
林鄭月娥指,即將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是為了防範、制止和懲治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分子,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重申不會影響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

她又指,「一國兩制」一直是香港最大的優勢,而穩定和安全的社會將提供有利的營商和投資環境,促成香港未來更好的發展,深信社會各界會全力支持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