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日前於銅鑼灣街頭截查一名男設計師,並於他身上搜出電油、噴漆及鉗等物品,正式落案控告他「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兩罪,今被解往觀塘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案件押後至7月20日再訊,以作進一步調查,包括檢驗閉路電視、被告手機、指紋及基因鑑證,以及化驗涉案電油。

被告獲准以現金及人事擔保各10000元保釋、不准離境、交出旅遊證件、每周往警署報到3次,以及守宵禁令。

28歲設計師梁漢滔被控於今年5月28日,於銅鑼灣利園山道54至70號鳳鳴大廈地下,保管或控制40個鐵釘連膠管、1枝黑色噴漆、1把鉗、1枝裝有約1138毫升在的綠色液體且內含電油的膠樽、1枝裝有約750毫升的綠色液體且內含電油的玻璃樽及1枝裝有約415毫升的綠色液體且內含電油的金屬樽,意圖在無合法辯解或許可下使用,以損壞屬於他人的物品。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