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銅鑼灣街頭截查檢電油 28歲設計師守宵禁令
05月30日
被告獲准以現金及人事擔保各10000元保釋、不准離境、交出旅遊證件、每周往警署報到3次,以及守宵禁令。
28歲設計師梁漢滔被控於今年5月28日,於銅鑼灣利園山道54至70號鳳鳴大廈地下,保管或控制40個鐵釘連膠管、1枝黑色噴漆、1把鉗、1枝裝有約1138毫升在的綠色液體且內含電油的膠樽、1枝裝有約750毫升的綠色液體且內含電油的玻璃樽及1枝裝有約415毫升的綠色液體且內含電油的金屬樽,意圖在無合法辯解或許可下使用,以損壞屬於他人的物品。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