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發生一宗令人髮指的案件,54歲的父親涉嫌性侵親生女兒長達15年,令女兒4度懷孕及墮胎。案件判決日前出爐,獸父被判25年有期徒刑,並限制他在10年間,不得在兒童青少年或身心障礙者相關機構就業,並且要配戴20年的電子追蹤器。

男子A某在2004年,因懷疑妻子外遇而施暴,當時年僅12歲的女兒受到驚嚇,A某便趁機強姦女兒。往後的15年,A某以每周一次的頻率性侵女兒,女兒在18歲前已被逼4次墮胎,第一次懷孕不過中學二年級。更駭人的是,A男還會拍下施暴過程,平時更稱呼女兒做「老婆」。今年年初,A某因聽說女兒交了男友,大怒質問「見過幾次面?發生關係了嗎?」並一邊對她施暴。

法官認為,被告造成年幼女兒精神及肉體上的嚴重傷害,沒有盡到養育責任,判處A某2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