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料中央不會照搬內地法律機制 譚惠珠籲港人不用害怕
05月31日
譚惠珠在無綫節目《講清講楚》中表示,內地有多種不同規管範圍的國家安全法例,相信中央不會將內地的法律機制照樣搬到香港實行,並指若有心將內地的一套搬到香港,便不會只限於4種罪行,又指相信已參考世界各地的法例,以及2003年的基本法23條草案等。
她又指,市民不用害怕「港區國安法」,並指法例只是為了保障市民的基本權利及自由,其目的並非是隨便捉一個人,將放他坐牢,又指「任何一名被告和其他任何犯的罪,對待也應該沒分別」。她亦指,香港奉行普通法系統,過往終審法院亦多次在不同案件中清楚說明,港人的人權自由是如何受到保障。她續指,國家安全是中央的事,若中央需要派人來港,有關人員亦要遵守香港法律,並需與香港方面分工合作,又指只要相關人員執行的法例是香港法律便沒有問題。她亦指,本港現時的情況並不理想,立法會陷入癱瘓,街頭亦出現暴力,因此國家不能袖手旁觀,需以行動保障全國人民安全。
另外,被問到市民日後參與遊行時,若期間有人高舉「港獨」旗幟,其他參與遊行者會否因此被視為違反國家安全時,她則指,若市民參與活動時發現活動變質,參與者應離開,並指在被問話時,亦可再作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