牴觸專業操守 或失註冊社工資格
06月01日
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會長倫智偉指出,註冊社工向服務使用者或其家屬出售現金券,已改變本身的服務關係,影響其社工專業。就上述個案的情況,倫智偉直言,社工出售現金券後失蹤,明顯涉及誠信問題,與社工的尊業操守有所牴觸。
可要求凍結其戶口物業
倫智偉稱,按照社工註冊局的做法,專業操守委員會成員收到受影響家屬的投訴後,若認為事態嚴重,會按憲報成立的紀律委員會再作立案調查,有機會向違紀社工作出警告,「當個案涉行騙、欺詐,相關專業操守調查須在刑事調查後才可進行。」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認為,該社工涉嫌違反行騙罪,但要舉證其擁有不誠實意圖的難度較高,「要證明他處心積累欺騙,如果他推諉自己也有經濟問題,有承諾還款,要達到刑事上毫無合理疑點的舉證,有一定難度。」縱然如此,陸偉雄也建議受害人集合所有苦主報警,並要求警方凍結對方的銀行戶口及物業,令苦主有機會追討損失。
根據社工註冊條例,社工須每年向社工註冊局申請註冊續期,惟該局可拒絕將任何曾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被裁定犯任何可令社會工作者專業的聲譽受損,及可判處監禁(不論該人有否被判處監禁)的罪行的人註冊為註冊社工。倫智偉認為,釘牌與否須視乎對行業聲譽的影響,以及事件的規模。
翻查資料,近年社工註冊局曾就「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性侵女院友一案,登報發表紀律制裁命令,裁定他嚴重觸犯道德底綫及帶來極大傷害,決定將其「永久釘牌」。
原文刊於《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