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列顯倫就《港區國安法》撰文並發表意見。列顯倫說,世上所有國家,除非是失敗國家,否則都有法律保障自身國家安全。

列顯倫表示,香港現存有一些源自殖民地政府的法例,未能完整針對涉及國家安全的複雜事項,法律界和司法界必須鄭重正視,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所說,為了「建立健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而需要推行的必要改革。

列顯倫說,今天國家面臨貿易戰威脅,網絡戰爭有可能演變成公開衝突,國家之間緊張關係大大提升,南海爆發軍事衝突不再是危言聳聽,認為提升和完善國家安全法,是刻不容緩。他又指,香港的內部安全日趨惡化,有恐怖份子活動旨在打垮香港警察及推翻特區政府;列顯倫質疑,本港反政府運動似乎資金充足,令人懷疑資金來源。

列顯倫又說,普通法是「一國兩制」政策的核心,亦是香港成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基石,假如這個政 策能夠融合更廣泛的國家利益,就沒有理由不把「一國兩制」持續及跨越2047年。

列顯倫指,當中央政府看到地區政府變得無能為力的時候,應該怎麼做呢?答案就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提交的建議,通過頒布保護香港和國家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