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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3年前涉嫌刑恐記者以及去年疑3次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以致有4宗刑事案件纏身,黎4案獲准以現金共7千元保釋候訊,另不得離開香港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黎今早再次到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以離港卦美,李運騰法官拒絕其申請,將擇日頒下書面理由。

黎智英今身穿淺藍色西裝到庭應訊,布思義資深大律師代表律政司,鄧樂勤資深大律師及華偉思資深大律師代表黎智英。黎智英於5月22日曾向李運騰法官申請撤銷禁止他離開香港的命令,惟最終他決定擱置申請至今,李官當時則批准黎撤銷定期到警署報到的命令。

鄧樂勤資深大律師指黎智英的本地連繫強,黎在港持有上市公司,其家人亦均在香港生活,萬一黎棄保潛逃便會令他個人及商業的聲譽毁於一旦。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0:47
更新時間:11:43